来源微信公众号:风景园林网
5月21日民革网站公布一篇关于国土空间规划提案建议提出:
规。划。终。身。负。责。制!
提议的有三条重内容:
一要建立规划编制单位责任终身追究制。在规划期内,即使规划通过了论证、审批,编制单位仍要对规划质量负责,包括做好规划修改、数据库更新等跟踪服务。
二要建立论证专家负责制,确保论证意见精准。
三要建立审查、审批责任追究制,确保审查质量合格,审批程序合法。
这三条建议基本从编制单位,专家论证,机构审查三个角度对目前市场存在乱象进行控制,但是这个提议的前提是限于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。
那么假如提议通过,那么与我们切身利益相关的两个问题就随之而来:
问题1.如果规划编制单位实现责任终身追究制,那么,规划师的责任终身制离我们还远吗?
问题2.如果空间规划实现责任终身追究制,那么,法定化不是特别强的城市设计是不是也要终身追究?后面会不会造成没有规划资质但是创意十足的事务所无法参与编制?
关于问题1,小编认为规划师终身追究制有利有弊。规划师与建筑师不同,建筑师的作品大多是基于自己创作所产生的比较客观的存在。一座建筑好用或者不好用,它的评价标准比较明显。而规划的实施,本来就没有一套特别客观的评价标准。所以,首先在责任的认定方面就存在争议。
另外,很多规划师是大boss的提线木偶,特别是一些小规划师,最终被追责的很有可能是“替罪羊”。
关于问题2,目前很多地方都在尝试城市设计的法定化。但目前市场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,具备追责实力的编制单位城市设计水平一般。而有一定设计水平的单位在资质方面存在问题。或许,在城市设计法定化的未来,会出现大量的联合体单位。坦白说,这对城市设计的发展并不有利。因为,现在规划费用本来就很低,钱要对半分,人员投入势必会受影响。
但总的来讲,非常感谢民革的这次提案,因为它能让大家对于这个忽视已久的话题进行讨论...
附:关于精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,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的提案
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已经明确将主体功能区规划、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融合为国土空间规划。现行部分规划在编制过程中未能为城镇发展留足空间,存在“政府换届规划就换届”等现象,导致部分规划不能用、不管用、不好用。乡村振兴的根本问题是要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,相关规划必须为此提供载体和释放空间。
为此,建议:
一、健全规划编制机制,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
一是精准预算规划编制经费。规划编制经费包括专题研究、规划编制、图件编绘和数据库建设等,必须逐项精准预算,既要保证规划高质量完成,更要杜绝浪费国家财富。
二是严格确定规划编制单位。实地考察规划编制单位的软、硬实力,强化形式审查;设置规划编制的数量门槛,遏制规划编制单位的逐利行为。
三是推行规划终身负责制。一要建立规划编制单位责任终身追究制。在规划期内,即使规划通过了论证、审批,编制单位仍要对规划质量负责,包括做好规划修改、数据库更新等跟踪服务。二要建立论证专家负责制,确保论证意见精准。三要建立审查、审批责任追究制,确保审查质量合格,审批程序合法。
四是建立健全协调沟通机制。一要省与省之间、市与市之间、县与县之间、乡镇之间达成相应的空间协同规划约定,包括边界生态红线和跨界交通通道的衔接,以及基础设施空间共享等约定。二要做好规划区域内的“三区”协调和产业协调,确保“一张图”规划落地。
二、立足自然资源禀赋,确保“三区三线”精准落地
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在科学评价生态区、农业区和生活区的基础上,划定生态红线、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。
一是生态红线划定既要保障生态安全,亦要为乡村发展留有空间。我国南部山区等生态强区,应腾出适当空间用于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,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。西北和华北等生态脆弱区,生态红线要应划尽划,以推进生态均衡建设。
二是据实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。我国南部山区等耕地紧缺区,要应划尽划,杜绝基本农田上山。北部等耕地相对富足区,要在确保总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为乡村产业振兴留有空间。
三是多管齐下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。通过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确定城镇开发规模,要在避开生态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的前提下,依据城镇开发规模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。
三、下移建设用地指标,确保平衡发展有载体
一是紧缩城镇地根。在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划定后,要适时启动城镇建设用地减量增长规划,采取紧缩地根的做法,倒逼城镇建设与发展走节约集约用地的内涵挖潜之路,实现城镇高质量发展。
二是下移建设用地指标。要在规划上树立新发展理念,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切块用于乡村振兴。要建立监管机制,遵循“省管总量、计划单列、专项管理”的原则,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%以上切块用于乡村建设,并作为约束性指标下达至村级规划。
四、应编尽编村庄规划,确保充分发展有抓手
一是延伸村庄规划编制内涵。要精准定位用地功能,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、产业发展、居民点布局、人居环境整治、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,确保乡村振兴有项目、下移建设用地指标能落地、充分发展有抓手。
二是优化乡村空间布局。要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,引导乡村地区有序发展,按照集聚提升、融入城镇、特色保护、搬迁撤并等不同类型,提出村庄分类发展、分步推进的原则和要求。
三是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。要利用农村宅基地“三权分置”政策,盘活农村宅基地,补齐乡村振兴用地不足的短板。要保障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前提下,结合当地实际,实施差别化的闲置宅基地盘活模式,主要包括“变农房为民宿”“变农房为厂房”“变农民为股民”等。
关于规划终身负责制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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